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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才律所 | 子女“争夺战”?真实案例告诉您如何分配抚养权归属问题

来源:贵州方才律师事务所发布时间:2023-11-07浏览量:238

在双方商谈离婚案件中,孩子受到的伤害是最大的。对于孩子来说,或多或少是有一些影响存在的。那父母双方离婚后,孩子的抚养权归谁?


下面,我们结合实际案例来看看抚养归属这个问题。


案情简介

原告谭某起诉被告庞某的离婚案件中,原、被告均主张双方感情已经破裂,没有和好的可能,双方均同意离婚。庭审中,谭某主张婚生女儿由其抚养,庞某每月支付抚养费600元至女儿年满十八周岁止。庞某提出了不同的意见,两人争执不休。

在孩子的抚养问题上,并不能仅仅听取父母双方的意见,也应该听取孩子的意见。主办法官根据原被告留下的信息到某中学找到谭某和庞某的女儿。经征询后,谭某和庞某的女儿希望跟随母亲一起生活。法官最终作出判决:

判决谭某和庞某离婚,婚生女儿跟随谭某生活,庞某每月支付抚养费600元至女儿年满十八周岁为止。

判决后原、被告均表示不上诉,尊重女儿的意愿,也保证在孩子成长路上不会让原本属于她的父爱和母爱缺席。

依据《民法典》的规定,夫妻感情破裂离婚的,如果子女在2周岁以内,一般由女方抚养。如果子女2周岁以上的的,由双方自行协商,协商不成的,以最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判决。如果子女年满8周岁以上的,要尊重子女意愿。


关于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分配问题,下面就有我们来为大家详细解答下。


一、离婚后子女抚养权怎么分配


1、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由双方协商确定,协商不成的,由法院依据最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判决,例如,子女在2周岁以内的,由女方抚养。如果子女满8周岁的,要尊重子女意愿。

2、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【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】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,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。离婚后,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,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。

离婚后,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、教育、保护的权利和义务。

离婚后,不满两周岁的子女,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。已满两周岁的子女,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,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。子女已满八周岁的,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。


二、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怎么找证据比较有利


(1)关于双方经济条件、身体状态的取证。

抚养孩子必然涉及到生活费、教育费、医疗费等一系列费用的支出,那么取证证明自己收入情况、身体状态比较优越,对抚养的争取有极大的好处。尤其如果对方身体患有传染病等不适用抚养孩子的疾病,那对己方争取抚养权就十会有利了。


(2)关于双方思想品质、生活习惯的取证。

抚养孩子,意味着与孩子共同生活,那么抚养方的思想品质、生活习惯就十分重要,因为抚养方的思想品质、生活习惯,会直接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。思想品质、生活习惯的取证应侧重于对方有什么不良嗜好,譬如吸毒、赌博等等。


(3)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。

很多情况下,孩子都不是由夫或妻一方直接抚养,由是抚养方的父母抚养,那么父母身体、教育、照顾孩子的意愿等基本条件抚养权的争取就十分必要了。


(4)孩子生活环境方面和意见的取证。

如果已方距离学校较近,生活小区成熟,对孩子入学、生活较为有利,争取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;并且在孩子8周岁以上,那么人民法院在决定抚养权的归属时,通常都会听取孩子的意见,那么跟孩子做好沟通工作,使孩子愿意跟随己方生活,就十分必要了。


依据《民法典》的规定,夫妻感情破裂离婚的,如果女子在2周岁以内,一般由女方抚养。如果子女2周岁以上的的,由双方自行协商,协商不成的,以最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判决。如果子女年满8周岁以上的,要尊重子女意愿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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